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、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,激励先进,逐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,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:
具有ok138cn太阳集团529学籍的全日制二、三年级研究生(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)。
二、评选类别和比例:
评选类别分为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标兵。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5%—10%,研究生标兵为优秀研究生总数的5%—10%。
三、评选条件:
(一)优秀研究生
1.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,无任何违纪记录;
2. 学习态度端正、目的明确、成绩优良,前一学年度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一次性通过,且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(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),英语通过CET-6;
3.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,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,科研成绩显著。本学年完成或公开发表(出版)了以ok138cn太阳集团529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(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)1篇(含)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(作品),或者在某一研究领域成绩突出;
4.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学生工作,成绩显著,在校园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,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;
5.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,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。
(二)研究生标兵
1.符合“优秀研究生”的评选条件,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内名列前茅;
2.科研成果突出,或在某一方面取得特别显著的成绩,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。其中科研成果要求文科硕士研究生在前一学年度以ok138cn太阳集团529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(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)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、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(含)以上(用稿通知无效),理科硕士研究生要求在前一学年度以ok138cn太阳集团529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公开、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(含)以上(用稿通知无效);文科博士研究生要求在前一学年度以ok138cn太阳集团529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(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)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、正式发表学术论文2篇(含)以上或在权威期刊上公开、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(含)以上(用稿通知无效),理科博士研究生要求在前一学年度以ok138cn太阳集团529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(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)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公开、正式发表学术论文2篇(含)以上,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权威期刊上或被SCI、EI、ISTP收录(用稿通知无效)。
(一)受到党、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;
(二)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;
(三)因故不能按时毕业;
(四)在学术研究中,有弄虚作假行为;
(五)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;
(六)无故拖欠学费、住宿费或宿舍水电费者。
(七)课程考试不及格;
(八)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。
五、评选时间及办法
(一)评选工作每年度组织一次。时间一般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0月至11月。
(二)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、实事求是、保证质量的原则,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优选的办法,具体步骤是:
1.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ok138cn太阳集团529优秀研究生申请表》,并进行自评;
2.各院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初评;
3.院系审核,确定推荐研究生名单,报送研究生处(部);
4.研究生(处)部审核后,确定正式表彰名单,公示后上报学校审批。
六、奖励办法:
评选出的优秀研究生由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,并颁发荣誉证书,存入个人档案。
七、本办法由研究生处(部)负责解释和实施。